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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关于举办2017年暑期普通话口语提高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作者: 昆明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发表时间:2018-01-22 浏览量:3040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拟于20177月中旬举办一期普通话口语提高培训班,有志于进一步提高普通话水平,从事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成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广大普通话爱好者可咨询报名参加。培训时间地点见下文通知,报名咨询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联系人:和娇,李超。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17年6月30




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普通话语音教师口语提高培训班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点:

为满足各地各有关学校开展普通话口语教学、进行普通话测试的需要,培训普通话口语教师,培养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决定举办普通话语音教师口语提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717~28日。

(二)地点:云南省财经学校培训中心(地址:昆明市龙泉路408号云南省财经学校内,乘坐97484129168114路公交车到岗头村站下车。联系电话:0871-65814216)。

二、学员条件

(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热心推广普通话工作,身体健康的普通话口语教师。

(二)普通话口语水平达到一级乙等,有志成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或普通话口语基础较好,各校拟培养成为从事普通话教学工作的教师。

(三)通过培训考核,各科成绩优良,普通话口语水平达到一级乙等,具有较强的辨音、记音能力的学员,两年内可免试进入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举办的省级普通话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学习。

三、培训内容

普通话语音基础知识;汉语拼音方案及常用国际音标;普通话教学法;普通话口语提高强化训练;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南。

四、考核和颁证

(一)每单元学习结束,均进行测验。

(二)学习结束时,进行普通话语音基础理论考核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普通话口语水平根据测试成绩,经审核后颁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遵守学习纪律,各项考核及格的,发给普通话语音教师口语提高培训班结业证书。

五、培训收费

每位学员收取培训费800元(含教材、练习、资料、各项考核及办证费用)。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员须另收取测试费50元。

六、培训名额

各测试站可选送学员2名,其他高校各1名。

七、其他事项

(一)学员须认真填写《2017年普通话口语提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1),加盖选送单位公章后,由学员报到时交到培训班(勿寄)。

(二)各单位请于2017630日前将最终选送参训学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以便进行学员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学习。

(三)请参训学员于201771714:30-20:00时到云南省财经学校财苑楼一楼大厅报到。报到时须交验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四)往返差旅费和学习期间的食宿费,由派出单位按出差标准报销。食宿可由省中心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不得选送孕妇、身体不适的人员参加培训;学员不得带小孩上学,学习期间不得请假。无故旷课者,取消培训资格,并通报选送单位。

联 系 人:李超,和姣

联系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

附件:12017年普通话语音教师口语提高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22017年普通话语音教师口语提高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2017年5月25